陕西环保集团纪委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关于抓好2019年春节、元旦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印发了集团公司《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关于抓好2019年春节、元旦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驻省国资纪发〔2018〕5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杜绝节日期间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促进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在全集团公司营造祥和、俭朴、廉洁、务实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2019年春节、元旦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节前教育,强化纪律约束
各单位党(总)支部要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和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要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明纪律要求,特别是要抓住春节、元旦重要节日,开展节前教育提醒,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多打招呼,明确要求、警示在前,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崇廉尚俭的内在自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抓好作风建设
各单位党(总)支部要抓住关键节点,聚焦突出问题,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同时,要结合贯彻落实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财务);严禁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严禁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严禁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三、加强责任落实,从严执纪问责
各单位党(总)支部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集团公司纪委将开展“双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密切关注信访举报及网络舆情动态,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防止有职不尽职、有责不履责。
下属各单位要将2019年春节、元旦期间公车封存情况按附表填写,将电子版于节日假期开始前上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29-68662668、68661212
举报邮箱:sxhbjtxf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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