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压紧压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6月12日,陕西环保集团举办2026年第一期安全环保大讲堂。本期大讲堂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及相关法律解读”为主题,特邀国家安全监管监察学院杨振宏教授专题授课。集团公司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出席,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刘青刚主持。
培训紧扣《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核心要义、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相关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兼具理论深度、法治高度与实践精度,系统解读《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核心安全规章制度、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等法定要求,清晰界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从业人员的责任边界与履职清单。同时,深入剖析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关闭破坏安全设施、拒不整改重大隐患等入刑条款,结合近年国内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责,详细讲解违法违规行为对应的刑事处罚、行政责任及民事赔偿后果,深刻阐明“安全即法律、失职即追责”的法治底线。此外,课程还围绕安全生产法及行业专项法规,梳理合规管理要点、常见违法风险点及整改规范,为参训人员厘清责任、明晰红线、掌握方法,筑牢了法治思维,为集团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
培训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驻地在西安的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其他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等在视频分会场参加培训。(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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