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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陕西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6-07-27

2025年5月27日至6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9月12日反馈了督察报告。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督察整改工作,制定了《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提出,陕西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整改方案》将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细化分解,逐一明确了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了五个方面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专题研究、专班推进、穿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专题报告制度,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构建上下联动、层层负责、全面覆盖的责任落实格局。

二是坚决筑牢秦岭区域、黄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等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性和稳定性。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一体推进条例护山、规划控山、智慧管山、系统治山,强化秦岭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坚持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推动减沙控沙、治水治污、节水控水、优能优产、利民惠民。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强化丹江口库区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加快汉丹江干流及主要湖库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汉丹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提升专项行动,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三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三北”工程两场攻坚战,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以关中地区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提升和分级管理,加快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落实河(湖)长制,加强重要流域保护。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坚持源头防控,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深入打好沙化土地全面治理、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渭北旱塬植被恢复“三大标志性战役”,着力解决沙患、水患、盐渍化等生态问题。

四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加快实施“北电南送”“南化北移”重点任务,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完善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化石能源结构优化和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发展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深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五是聚力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硬仗,切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建立省委和省政府牵头主抓、条块协同推进、督察巡视审计立体监督的工作体系,全面落实整改督办制、销号制、责任追究制和公开制,传导工作压力,加快整改进度,做到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阶段任务有力推进、长期任务常态化落实,确保每一个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违规开采、违法排污、侵占破坏林地耕地湿地和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为。把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贯穿于督察整改全过程,加强噪声、油烟、扬尘、恶臭、水体污染等治理。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具体责任人,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重难点问题。二是加强调度盯办。坚持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预警督办、督查检查,推动整改落实。省级部门强化跟踪盯办、督导帮扶、验收销号等工作责任。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并实施到位。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四是规范验收销号。整改实施主体落实全部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后,按程序提出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申请。牵头验收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销号。五是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方案、整改总体情况和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陕西省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有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


据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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