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既是重要民生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为了“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2017年,我省将始终瞄准生态环境短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开展铁腕治霾、系统治水、综合治土等系列举措,确保全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向好。
日前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2017年,我省将紧紧围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中省三个“十条”,不断强化山河江坡塬系统保护和城乡污染统筹治理,确保全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向好。全省务必实现PM10平均浓度下降到80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下降3%以上、关中地区平均优良天数平均上升5天。
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治污攻坚
近年来,全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持续改善的趋势,但受自然禀赋、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加之历史欠账过多,基础薄弱,环境质量短期或者个别污染因子容易发生波动和反复,面对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良好环境质量诉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我省将开展铁腕治霾、系统治水、综合治土等系列举措,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铁腕治霾。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今年我省将启动“铁腕治霾1 8攻坚行动”。要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陕南、陕北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50%以上实现超低排放,加快关中地区30万千瓦以下、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改造;要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取缔“小散乱污”企业;要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深化油气回收治理;要健全完善跨行政区域的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
系统治水。2017年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40.6%,劣V类断面比例小于9.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及韩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省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6.3%以内。瀛湖、千湖、石泉水库水质达到Ⅱ类,黑河水库达到Ⅲ类,渼陂湖、红碱淖和卤阳湖主要指标不低于2016年水平。
综合治土。全面落实中省“土十条”,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和跨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启动潼关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瞄准基础短板,持续抓好能力提升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虽然对环保能力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但相对日益艰巨的监管任务,全省环保能力建设仍显不足,环境执法、监测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滞后。针对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2017年,我省将着力强化环境管理、监测、执法、信息等方面的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提高环保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创新环境决策和管理方式。着力完善抓落实的推进机制。深化总量监管,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工作,持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力争到2017年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完成“十三五”总体目标任务的40%以上。
提升环境监测服务决策的能力。按照“精一强二壮三”的思路,加强全省三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强化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年内建成全省三大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背景站。开展大气、水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提升预报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完善水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和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铁腕打击”与“规范执法”并重,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加快生态环保大数据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数据资源获取能力,建立数据采集责任目录,逐步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应用”。加快构建覆盖全省各级环保系统的环境执法、环境质量和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固定源排污许可管理、环评审批和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和应对等平台,推动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强化底线思维,持续抓好风险防范
我省环境安全虽整体稳定,但由于历史欠账与新环境问题相互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问题不断涌现。关中的煤化工、石油化工、非法采石,陕南的有色金属开采冶炼,陕北的能源开采、加工和输送都是直接和潜在的环境安全风险源。为此,2017年,我省将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环境风险管控,严格核与辐射、危险废物监管,保障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健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配套措施,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及时预警生态风险和发现破坏生态保护红线行为,加强执法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实现全天候、实时化、常态化生态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严格保护区范围调整,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市、县为重点,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严守民生底线。围绕解决社会高度关注和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安全、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环境问题,敢于硬碰硬,实打实地抓出一批实实在在的环境治理成果,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增强改善环境质量的信心。
严守环境安全的底线。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应急管理向全过程管控转变。健全环境社会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体系,强化关系公众健康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紧盯核与辐射安全、陕北石油、煤炭和天然气开采、陕南尾矿库等重点领域,加强预测预警与日常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流域、区域环境安全。
破解体制瓶颈,持续抓好改革创新
新的形势,赋予了环保工作新的任务。然而,“新使命、新任务与老机构、老编制”权责不相匹配的矛盾也较为突出,还有不少方面职责细化不够,联动协作能力不强,日常监管仍存在不少死角和盲区。针对当前环境领域体制机制瓶颈和短板,2017年全省将结合实际,抓实目标任务、精准落地、探索创新、跟踪问效,更加富有成效地抓好改革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环保垂直改革。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制订并实施全省环保垂直改革方案,做好横向、纵向协调对接,力争今年6月底前初步建立新的环保管理体制。同时,要加快研究建立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系统推进改革的实施,实现新老体制的平稳过渡并成为环保事业加速发展的助推器。
深入推进环保督察巡查。全面、系统总结榆林环保督察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督察巡查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流程,深入推进省内环保督察巡查工作。今年要完成除榆林市外其他9个设区市的环保督察巡查工作。围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紧盯问题整改落实,有效推进中省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密切关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继续用好通报、约谈、限批等手段,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切实落实“放管服”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流程。加快实现网上集中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和审查,实行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积极落实并联审批等跨部门审批工作,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从今年起每月公布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核发情况,6月30日前,要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2017年底前,完成《大气十条》和《水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据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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