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PPP资产证券化出新规

2017-06-20

6月19日,财政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共同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发行主体、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级战略的PPP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着力加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等成为亮点。

《通知》明确,探索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除PPP合同对项目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质押等权利有限制性约定外,在项目建成运营2年后,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能够带来现金流的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股权资产。

根据《通知》,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也可以发行资产证券化。在项目运营阶段,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各类债权人,以及为项目公司提供建设支持的承包商等企业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以合同债权、收益权等作为基础资产,按监管规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通知》明确,优先支持水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重点支持符合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

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风险隔离安排: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在基础资产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资产之间做好风险隔离;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改变控股股东对PPP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项目运营责任,实现变相“退出”。

此外,需切实防范刚性兑付风险。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由特殊目的载体(SPV)以其持有的基础资产和增信安排承担,不得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公众。(据中国环境报)


新闻资讯


关于集团
集团简介
组织构架
资质荣誉
管理团队
大事记
友情链接
下载中心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集团新闻
基层动态
行业资讯
媒体报道
视频中心
企业风采
三秦环保公司
油气工程公司
园区开发公司
中圣环境公司
研究院
中蓉圣泰公司
陕环投
更多
人才培养
招聘信息
员工培训
简历登记
人才战略
企业文化
企业使命
发展愿景
核心价值观
企业精神
企业哲学
企业文化动态
创业大讲堂
党群工作
党建工作
工会工作
党风廉政
学习文献
社会责任
慈善公益
责任理念
绿色环保
责任报告
投稿邮箱:tougao@sxhbjt.com

COPYRIGHT © 2015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技术支持:陕西环保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347号     陕ICP备15009596号-1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