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7个省级重点项目完成环评审批,完成率94.5%
■ 累计完成4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569笔,成交总额1.01亿元
■ 16个省级园区的98个项目享受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红利,涉及总投资超过125亿元
陕西日报讯 (记者 李欣泽)12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围绕“深化‘三个年’活动、奋力谱写美丽陕西建设新篇章”主题,介绍有关情况。
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协调机制,全省建立保供煤矿项目等9类环评服务台账。“畅通重点项目环评‘绿色通道’,省级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70%以上。截至目前,省级600个重点项目中,567个已完成环评审批,完成率94.5%。”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建新介绍。
协同减污降碳,加快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目前,全省累计完成4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569笔,成交总额1.01亿元,为综合能源利用、分布式光伏等19个项目提供75.7亿元资金支持。同时,陕西加大绿色金融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积极申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截至目前,全省EOD项目累计入库10个,总投资477亿元。
“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2021年起,陕西在省级经开区、高新区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实行免予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等政策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冀武介绍,截至目前,已有16个省级园区的98个项目享受到试点红利,涉及总投资超过125亿元。该厅还加大“专精特新”战略性新兴企业保障力度,累计将152家企业、213个工程、67家战略性新兴企业纳入保障类清单。
陕西切实为企减负,精准管控季节性污染,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建立重污染应急白名单,准许219家保障类企业不停产、213个保障类工程绿色施工;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已将1115家企业纳入清单管理,指导帮扶企业2116次;日常工作中尽可能采用自动监控、视频、走航车、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尽量做到“无事不扰”。
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多渠道、全领域、全覆盖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省本级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0个,推动解决67个;各市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814个,推动解决1755个。
12月17日10时,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建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冀武出席,围绕“深化‘三个年’活动、奋力谱写美丽陕西建设新篇章”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一级调研员华广洪主持。
华广洪: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继续举行“深化‘三个年’活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非常高兴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建新先生,请他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斌先生、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冀武先生。
首先,我代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省生态环境厅“深化‘三个年’活动奋力谱写美丽陕西建设新篇章”情况作以简要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陕西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赋予陕西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使命和更高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置于全国生态环境大格局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聚焦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以及关中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2023年以来,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全力服务高质量项目建设,助力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持续转变生态环保铁军作风,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生态环境力量。一、心怀“国之大者”,厚植全省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突出污染防治重点攻坚,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三大生态屏障在综合治理中更加稳固。坚决守护秦岭青绿。严守秦岭生态保护红线,健全常态长效保护机制,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截至目前,秦岭区域12个县(区)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个县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坚决守护黄河安澜。坚持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签订黄河流域(晋陕蒙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黄河干流陕西段水质连续两年全部达到Ⅱ类水质。坚决守护一泓清水。压实流域保护责任,健全流域治理体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汉江、丹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
(二)生态环境质量在重点攻坚中持续改善。我省在2023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今年1-10月,全省国考10市空气质量同比改善5.6%,优良天数同比增加8.1天,PM2.5浓度同比改善5.7%;关中地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渭南、西安、咸阳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大幅前进。全省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6个,占95.5%,优于年度考核目标3.6个百分点。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北洛河、泾河、延河、汉江、丹江、嘉陵江等河流水质持续为优,67个河湖纳入省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全省土壤、辐射环境安全稳定,突发环境事件逐年下降。
(三)环境治理体系在强化监管中不断完善。制定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和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西咸一体化、呼包鄂榆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等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利剑治污”专项行动,不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牢固树立以高质量项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全面落实全省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会有关部署,聚焦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供热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突出分区管控,积极助推绿色低碳发展。从顶层制度建设上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绿色标尺”的宏观调控和战略引导功能,强化其经济发展“指挥棒”和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的作用。研究制定我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科学精准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2023年底完成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全省共划定1576个环境管控单元。提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慧辅助决策能力,建成并面向公众开放使用“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数据管理平台。自平台运行以来,该系统已开展规划环评对照分析1800余次,建设项目环评对照分析14700余次,系统点击量超过30万次。通过比对提出项目选址选线等优化建议,有效降低项目前期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风险。(二)主动靠前服务,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协调机制,连续5年征集各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环评支持服务需求,建立保供煤矿项目等9类环评服务台账。畅通重点项目环评“绿色通道”,省级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70%以上,截至目前,省级600个重点项目中,567个已完成环评审批,完成率94.5%。将涉及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重大项目报送并纳入国家环评管理台账,陕煤榆林化学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焦岩水库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为促进关中地区大气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关中地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供热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关中地区工业企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图谱》《关中地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任务进度表》《关中地区部分工业企业“一企一策”结构调整清单》。聚焦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相关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兴化集团今年启动实质性搬迁工作。出台绩效分级企业奖励办法,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升B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今年以来,全省新增环保绩效B级以上企业99家,累计达到194家。(三)协同减污降碳,加快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修订完善《陕西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优化排污权交易管理流程,目前累计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569笔,成交总额1.01亿元。制定《气候投融资支持我省绿色低碳发展八条措施》,累计为综合能源利用、分布式光伏等19个项目提供75.7亿元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全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示范项目建设,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形成。积极做好高质量项目储备工作,目前共有155个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生态环境部审核纳入储备库。加大绿色金融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积极申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截至目前,全省EOD项目累计入库10个,总投资477亿元。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持续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污染治理精准化、执法监管规范化。(一)强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自2021年起,在省级经开区、高新区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实行免予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等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已有16个省级园区的98个项目享受到试点红利,涉及总投资超过125亿元。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等事项,实行项目审批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审查同步、不见面审批。加大“专精特新”战略新兴企业保障力度,累计将152家企业,213个工程,67家战略新兴企业纳入保障类清单。(二)深化精准帮扶,切实为企减负。精准管控季节性污染,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建立重污染应急白名单,准许219家保障类企业不停产,213个保障类工程绿色施工,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控。统筹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督导帮扶和检查工作,用准用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减免处罚101次,涉及金额949.1万元。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发挥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截至目前,全省已将1115家企业纳入清单管理,指导帮扶企业2116次。日常工作中尽可能采用自动监控、视频、走航车、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尽量做到“无事不扰”。(三)规范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氛围。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调整35项,权责清单调整19项。不断巩固和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激励机制,2024年开展环境信用评价4328家,较2023年增加2190家,环境信用激励和约束效应逐步显现,307家环境信用A级企业被纳入守信激励范围,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900余家企业主动修复环境信用信息。组织开展“送法入园入企”活动。重点聚焦企业在法规制度、自行监测、执法检查、绩效评级工作中的问题困惑,现场对园区170余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宣讲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解读有关政策,帮助企业合法经营。加强政治建设,树牢正确政绩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举办专题学习班、读书班,引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生态环境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素质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成功组织省级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和首次全省环境应急大比武,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2支环境应急队伍,全省环境应急能力稳步提升。联合省级6部门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大力开展执法大练兵,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行政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真碰硬、刀刃向内,以超常规的力度、超常规的举措,多渠道、全领域、全覆盖全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省本级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0个,推动解决67个,各市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814个,推动解决1755个。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持续转变生态环保铁军作风,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增进三秦百姓民生福祉,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美丽陕西建设迈出新步伐。